依据中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条例所规限,凡与雇佣方签署了三年以上合约期的员工,若决定离岗,只需以书面函件的方式向雇主预告三十日即视为完备通知手续。在此期间内,不管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究竟有多长,对于准备终止的员工,法律赋予其随时解除劳工关系的权利。同时,国家还明确要求,对于劳动合同的实施过程而言,劳动者应依法享有自由选择职业的基本权益。
依据中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条例所规限,凡与雇佣方签署了三年以上合约期的员工,若决定离岗,只需以书面函件的方式向雇主预告三十日即视为完备通知手续。在此期间内,不管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究竟有多长,对于准备终止的员工,法律赋予其随时解除劳工关系的权利。同时,国家还明确要求,对于劳动合同的实施过程而言,劳动者应依法享有自由选择职业的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