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

一、试用期怎么辞职

试用期辞职流程:

1、提前三日提交离职申请。

2、离职申请通过后,做好工作交接。

3、在人事部门结算工资。

4、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试用期应当怎么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规定试用期,期限的长短由单位根据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且单位不得同劳动者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试用期辞职不给工资要怎么办

员工在试用期辞职,公司不给工资的,员工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索要工资。公司一般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员工的工资,这是其应当履行的义务。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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