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之后若用人机构未能与其续约,则需向劳动者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具体实施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企业需给予劳动者一个月的薪资报酬,用以补偿劳动者因劳动合同终止所受之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