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人单位因经营所需而决定延长工时之前,必须首先与工会及劳动者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调,通常每日额外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一个小时;然而遇到一些特殊状况且能够保障到劳动者身心健康的前提下,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上限可提高至三个小时;至于对额外工作时间所作的具体规定,即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话,每月的总工时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在用人单位因经营所需而决定延长工时之前,必须首先与工会及劳动者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调,通常每日额外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一个小时;然而遇到一些特殊状况且能够保障到劳动者身心健康的前提下,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上限可提高至三个小时;至于对额外工作时间所作的具体规定,即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话,每月的总工时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