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法律诉讼时限为一年,从当事人实际知晓或应当知晓权益受损时开始计算。但必须先进行劳动争议仲裁,仲裁结果不满意才可诉讼。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劳动者可随时申请仲裁,不受时效限制;若劳动关系已终止,则需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