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申请登记时登记的经营者住所是什么意思
是指申请人户籍所在的详细住址。
个体工商户简称:个体户,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中国的个体户,多半是生存型创业,而不是机会型创业。也就是说他们只能自我雇用、自己生存、自谋出路,不具有创造就业机会的功能,他们是自食其力的自由职业者。
个体户大家比较熟悉,因为不管经营一家餐饮店、服装店、精品店、奶茶店还是烟酒专卖店等,都需要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以深圳为例,个体户登记具体的相关规定如下: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个体工商户条例》(2011年3月30日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4月16日国务院令第596号公布)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第三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申请条件
(一)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从事工商经营的;
(二)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
申请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一照一码)申请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军官证、退休证及其他能证明合法身份的证件;
港澳台居民登记的提供以下材料:
香港:香港居民提交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区护照复印件(任选其一);澳门:澳门居民提交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区护照复印件(任选其一);台湾: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旅行证复印件(任选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