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的经营场所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国家工商局的规定,对申办经营地点,只要符合要求,没有限制必须要在所服务的小区之内,这是无可非议的。上述情况估计有可能是:
1,申办执照的工作人员不熟悉有关规定或有意刁难,建议可以换一个工作人员问问,或让对方拿出工商局对经营场所的有关书面依据。
2,不知道是在哪一级的工商部门申请注册,申办的服务店的如果是在本社区的工商部门申请注册,出于对社区企业的管理,有些小地方的社区工商部门会有些自行的政策规定。出现这样的情况,可以到上一级的工商部门申请或咨询。
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丧失了原有的合法住所或经营场所后,在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应办理变更登记。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登记主管机关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属于公司的,依照《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营单位的,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罚;属于非公司私营企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处罚;属于个体工商户的,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