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不签合同

不允许出现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实际用工之时起,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即建立了合法的劳务关系。

在确立劳务关系时,必须签署书面劳动合同。

如已建立劳务关系但未及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时,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签署。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仍未与员工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则需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公司在试用期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公司在试用期内解聘员工的赔偿依据,关键在于其辞退原因及是否遵循了《劳动合同法》之要求。

当员工因未达录用标准而被开除,且公司具备充足证据支持,通常可不承担经济赔偿。

但若因其它理由迫使员工离岗,诸如非法解雇或双方达成共识终止劳资关系,则企业必须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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