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怀孕被开除找谁解决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女性员工在试用期内因妊娠而遭解雇是具有违法性质的行为。若此种情况发生并给您个人带来困扰,我们强烈建议您首先尝试与雇主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和平解决方案。若上述努力无法奏效,您可选择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或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您还享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诉讼请求的权利以对该争议案件进行仲裁判决。在此期间,无论处于怀孕、生育还是哺乳阶段,企业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不得以此为由解除与员工之间所签订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