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方面,其通用的操作流程主要涵盖了如下几个关键环节:首先,我们必须寻求双方之间的协商以尝试自行解决这一争端;若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共识,则我们可以进一步提出申请,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如企业内部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此类权威性组织来协助处理;在调解过程中若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任何一方都有权选择提交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审核;而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勇敢地挑战法律,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特别提醒大家,仲裁制度是诉讼程序中的重要前置步骤,在未经过仲裁阶段审理的案件,不得擅自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