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劳动者在离职之后仍然有权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此种状况之下,劳动者的受侵害权益往往无法得到应有的补偿,因此,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了劳动者可以采用提起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要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件、考勤记录等等,证实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存在着真实有效的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便有权利向有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以期获得用人单位对其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所应享有的双倍工资差额等相关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