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领域有三大关键机构:企业内设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法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及作为终极裁决方的人民法院。调解委员会着重内部协调,仲裁委员会依法处理,而法院则提供终局性的司法解决途径。当争议无法解决时,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