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间申请离职时,员工的薪资理所当然地需要依据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条件以及员工实际勤勉参与工作的天数进行精确计算。在此过程中,雇主有责任毫无保留地向员工支付其享有的全部工资。就一般情况而言,试用期内员工的薪酬福利不应低于公司同等级别或类似职位的最低档次薪酬水平,或者是根据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薪资标准的80%。同时,也不能低于当地政府所设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